按照《有关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交质监发[2009] 318号)和《有关2018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劳动有关事件的通知》(质监综函[2017]2号)有关限定,我省在汇总各地市质监机构和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造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结合把握的相干信用讯息,对乙级、丙级试验检测机构及试验检测人员实行了复核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实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信用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可实行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或申诉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或申诉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或申诉应附相干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
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东楼18层资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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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乙级、丙级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表(2018年度公示)
附件2: 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结果表(2018年度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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