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中旬,由省交通运输厅组建的《福建省交通建造质量平安监督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小组以走访、座谈等方式,先后前往南平、福州、漳州等地展开《条例》的立法调研劳动。
调研期间,调研小组走访了4个高速公路项目、3个普通公路项目和3个水运工程项目,与36家从业单位(建造、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和6家交通建造质量平安监督机构的50余名代表实行了座谈。调研小组将结合各方代表意见,对《条例》予以进一步的修改和健全,筹划于月底前完成《条例》的调研修改、起草说明和立法依据的编制劳动,加快推动《条例》的立法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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